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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儿童友好公园设计指引及评价体系(公开征求意见稿)》发布

2022-11-11 09:49:25

 本月10日至本月18日,市住建局就《温州市儿童友好公园设计指引及评价体系(公开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儿童活动场地仅设一个出入口

  儿童活动场地宜仅设置一个出入口,以方便管理、防止儿童走失。

  儿童活动场地宜根据儿童不同成长阶段的特征进行分区设置,可分为婴幼儿和学龄前儿童区(6岁以下)、学龄儿童区(7岁~12岁)、少年活动区(13岁~17岁)。各区域设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1.婴幼儿和学龄前儿童区的游戏设施宜简单、安全,可合理设置跷跷板、平衡球、滑梯等,家长休息区应距离较近,视线通透。

  2.学龄儿童区宜合理设置滑板、溜冰、羽毛球、乒乓球、篮球等体能训练设备。

  3.少年活动区应在适当配备体能训练设备的同时,设置隔离网等设施,保证少年活动安全。

  儿童活动场地宜设置相关公园主题的儿童专属设施场地,如体育公园建设儿童体育公园、青少年足球训练基地,塘河文化相关公园建设塘河儿童体现馆等儿童专属设施。

  非儿童公园中应设有儿童活动区域,为儿童提供康乐游憩、科普文化等服务,游戏器械较简单。

  排队等候区应能遮阳遮雨

  游乐设施应根据婴幼儿、学龄前儿童、学龄儿童及少年等不同年龄段人群的需求分类设置:

  1.游乐设施类型主要有动力类游乐设施和无动力类游乐设施两种类型。

  2.与使用者直接接触的材料表面图层不应含有对健康有害的物质。

  3.安全防护应按婴幼儿、幼童及学龄儿童分类考虑。

  大中型动力游乐设施之间的间距应安全、舒适,间距不宜小于5m;设施的排队等候区应有遮阳遮雨、风扇等设施;设施周围及高出地面500mm以上的站台处,应设置安全栅栏或其他有效的隔离设施。

  无动力类游乐设施周围铺地材料种类和厚度应结合设施的最大跌落高度考虑。

  厕所设置半径宜小于250米

  儿童友好厕所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

  1.设置半径宜小于250m,并应符合高品质公共厕所最新标准的相关要求。

  2.宜考虑儿童需求,设置儿童坐便器,男厕内应设置低位小便器,安装高度应为30cm~45cm。

  3.应设置高低洗手盆,满足不同年龄层次儿童需求,低洗手盆不少于1个。

  4.应设置搁板,方便母婴换尿布等操作。

  5.洗手台宜配备洗手液、烘干器或纸巾、垃圾桶,并宜结合儿童创意设计作品,设置具有趣味性的使用说明、注意事项及提醒标识;适量布置能给予儿童亲近感的装饰物、绿化植栽等。

  6.应为低龄儿童配备第三卫生间和母婴室。

  7.入口应为无障碍入口,内部至少应设置男、女各1个无障碍厕位和洗手盆,男厕所内至少应设置1个无障碍小便器。

  儿童活动场地配置标准表配置规定用地面积(平方米/处)备注小于等于2公顷、大于1公顷的社区公园应至少配置1处。≥300  5公顷以下公园应设置6 岁以下儿童活动场地。

  5公顷以上综合公园宜设置全年龄段儿童活动场地。

  专类公园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鼓励因地制宜设置儿童活动场地。

  面积狭小的社区公园及在其他特殊情况下,儿童活动场地面积可适当减少。

  小于等于5公顷、大于2公顷的社区公园应至少配置1处。≥6005公顷以上社区公园应至少配置1 处。≥120010公顷以下综合公园应设置1处。≥2000小于等于20公顷大于10公顷综合公园应至少配置1处。20公顷以上综合公园应配2处~3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