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11 09:47:31
《温州市冷链物流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近日正式对外公布。未来,我市将鼓励快递企业探索建设带冷藏功能的末端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
《若干措施》共分七部分29条措施,聚焦补短板、促升级、增后劲、惠民生,着力打造形成布局合理、智慧互联、便捷高效、绿色安全的现代化冷链物流体系。
根据《若干措施》,我市将强化用地保障,具体包括:将物流用地优先纳入建设用地年度供应计划。
同时,我市将推进基础设施建设,鼓励省级冷链物流骨干基地和冷链物流园区承担国家应急物资储备功能,鼓励快递企业探索建设带冷藏功能的末端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将农产品冷链物流纳入乡村振兴相关资金扶持范围;推动冷链改造提升,支持建设冷链物流数字化应用场景,鼓励制定冷链物流相关标准,引导经营主体接入“浙冷链”系统,给予财政资金补助;招引培育龙头企业,重点引进中国冷链物流百强企业、星级冷链物流企业,积极培育冷链物流行业龙头企业,支持冷链物流产业相关共性技术列入市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榜单,支持冷链物流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推进企业清费减负,降低企业用电成本,严格落实冷链物流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落实冷链物流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强化投融资支持,将冷链物流纳入基础设施投资改革范畴,加大“双保”应急融资支持力度,鼓励创新金融产品,加大冷链物流配送保险力度,推动冷链物流企业上市工作,支持符合条件的冷链物流企业在银行间市场发债,加强冷链物流人才队伍建设等。
《若干措施》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除已明确限定期限外,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政策具体内容可登录温州市政府官网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