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2-01 20:43:06
近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2021年度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结果的通报》,其中,常山县在全省11个考核县(市)综合得分排名第一。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环境质量监测、评价及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变化、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突发环境事件、局部自然生态变化四个方面。2021年度,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考核的县域个数共计810个,其中128个生态环境质量“变好”,79个生态环境质量“变差”,603个生态环境质量“基本稳定”。
据悉,常山县于2017年开始正式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参与国家考核,2021年度评价结果显示,常山县综合得分1.21,变化等级为“变好”中的“轻微变好”。在各项考核内容中,常山生态环境质量变化和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得分均为正值,分别以得分0.87和0.34位列全省第一、第二;考核年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扣分情况,无明显局部自然生态变化。考核结果综合反映了常山县在生态保护修复、环境污染治理、环境基础设施、县域考核组织等方面工作的显著成效,常山县因此获得2023年转移支付提前下达的中央资金2167万元。
近年来,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群众环境权益为根本,扎实推进污染防治攻坚、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减污降碳等重点工作,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2022年,常山港流域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水质100%达标,国考断面、出境水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Ⅱ类标准,其中Ⅰ类出境水占比42.6%;城区空气质量优良率96.7%,PM2.5浓度均值25微克/立方米,创历史新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