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2-10 17:41:22
近日,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结合全市法院工作实际,出台了《关于全市法院服务衢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这是全省地市级法院出台的首个“涉碳”指导意见。
该指导意见指出,全市法院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市委八届二次全会精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的重大意义,精准把握服务保障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的总体要求,切实增强服务保障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为助力我市实现建设生态文明高地目标,全力打造绿色生态桥头堡、社会治理桥头堡,全市法院应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加强“涉碳”案件诉讼服务保障,严厉打击“涉碳”刑事犯罪,依法审理“涉碳”公益诉讼案件,妥善审理森林资源等民事纠纷案件,依法审理“涉碳”行政案件,服务保障绿色低碳科技革命,支持保障碳达峰碳中和数字经济发展,助力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依法全力保障“涉碳”案件执行。
该指导意见要求,全市法院要推进工作创新,继续推进“三合一”专门审判,坚定秉持生态系统协同治理,注重“涉碳”法律问题分析研判,加强绿色低碳理念宣传引领,提高服务水平,为我市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