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2-02 12:56:59
“老板,我这辆电动车可以置换多少钱?”昨天上午9时,市民傅女士推着电动车走进新城桃小刀电动车行。店主对车辆进行检查后,在傅女士新挑选的国标电动车价格上,减去了700元的旧车抵扣价。“下个月,非标电动车就不能上路了。最近店里每天都有人来置换非标电动车,也有不少人来询问优惠政策。”店主对记者说。
据了解,今年5月以来,我市加大力度推动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淘汰置换工作,通过“企业让一点”“回收抵一点”“运营商惠一点”的办法,多措并举推动政策落地。今年1至11月,全市已提前淘汰置换非标电动自行车82.5万辆,超过95.5%的市民已主动完成置换,国标电动自行车累计上牌26.8万余辆。数据显示,前11个月全市涉及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同比下降26%。
根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自备案之日起使用期满7年的非标电动自行车,不得上道路行驶;使用期未满7年的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2023年1月1日起不得上道路行驶。也就是说,明年起全市所有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不得上道路行驶。
市交警部门明确表示,凡驾驶备案期满的非标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首违予以警告,督促引导车辆自行淘汰置换;再次被查获的,公安交警部门将对其处300~500元罚款,拒不改正者将被没收车辆。希望有关驾驶人抓紧时间淘汰置换非标电动自行车,避免因违法上路而受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