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24 10:15:31
“谢谢两位法律援助律师,谢谢政府提供免费的法律帮助!”近日,收到人身损害赔偿金的农民工程某某,向嵊泗县法律援助中心致电表达谢意。
2021年6月,程某某受俞某某雇佣,在嵊泗县某工地做劳务工。有一天,程某某作业时不慎被砸中左脚,造成左跟骨粉碎性骨折。程某某住院治疗期间,俞某某主动支付了全部医药费。但双方对后续赔偿数额争议较大,多次协商无果后,程某某向嵊泗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该中心审查后,委派省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律师汪根波承办此案。
因程某某与俞某某未签订书面劳务合同,且无证据证实程某某系提供劳务过程中受的伤。为了尽可能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汪根波数次奔走当事双方所在的两个海岛,释法明理。后来,汪根波志愿服务期满回原律所,新一任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律师孙晓龙接手承办此案。
为促成双方调解,孙晓龙与嵊泗县人民调解员合作,多次联系俞某某,从法理、情理角度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加上此前汪根波打下的调解基础,案件很快有了进展。
2023年2月9日,当事双方就后续赔偿方案达成一致意见,俞某某一次性赔偿程某某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共计人民币55000元。
孙晓龙和调解员专程前往俞某某所在地办结赔偿协议签订手续,以非诉讼人民调解的方式了结此案,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
2018年起,我省开展浙江律师法律援助志愿服务行动,为省内律师资源不足地区提供人才支持和服务保障。据嵊泗县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19年以来,法律援助律师接待嵊泗群众法律咨询超过1500人次,为弱势群体办理维权案件358起、挽回经济损失77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