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2-18 11:52:35
近日,自然资源部公布了全国首批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名单,嵊泗县榜上有名。这是我市首个入选该项目的县区,创建示范期为2023年至2025年。
据了解,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创建工作重点围绕土地、矿产、海洋资源三个方面进行分项创建,为各地探索创新提供支撑保障。通过示范创建,强化正向激励,探索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制度创新、模式创新、政策创新和技术创新,更好发挥示范县(市)在节约集约领域的首创作用。此外,对示范县(市),自然资源部已明确一系列政策措施予以支持,为地方更好地开展节约集约工作提供更大的空间。
作为海岛县,嵊泗县拥有丰富的海洋资源。近年来,嵊泗县在资源开发利用方面坚持规划先行,以规划统领全县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工作。先后制定和实施了《嵊泗县海洋功能区划》《嵊泗县海岛保护规划》《嵊泗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规划区划,为嵊泗县各类自然资源尤其是海洋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奠定了基础。积极探索开展海域立体确权工作,先后开展了海底电缆工程穿越养殖区和深水港区等立体分层确权项目,在保障项目进展的同时,提高海洋资源利用效率。在产业发展方面,嵊泗县充分发挥嵊泗贻贝养殖固碳优势,启动贻贝养殖碳汇收储交易试点,创建成立海洋零碳示范基地。在经验推广方面,积极参与浙江省低(零)碳乡镇(街道)、村(社区)试点,从基层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低(零)碳建设典型模式。
下一步,嵊泗县将以和美海岛创建示范工作为契机,推动海洋资源高效配置和合理利用,探索打造“低碳蓝湾绿岛”的海岛发展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