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8-15 12:32:02
虚构课时骗取政府职业培训补贴,违法!苍南县一家培训机构虚构课时骗取政府职业培训补贴65万余元,股东周某某、黄某某分别被判有期徒刑四年、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2022年下半年,温州市审计局在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审计中发现,苍南县一培训机构股东周某某、黄某某,利用企业的信息差,在各企业不知悉政府培训补贴政策的情况下与其签订《线上培训项目合作协议》,使用培训平台管理员账号查看员工培训进度,因企业参训员工学习积极性不高难以完成补贴标准,其找到第三方线上培训平台代刷时长,虚构企业员工学习课时时长达到补贴标准,向苍南县有关政府部门骗领培训补贴65万余元。补贴下发后,扣除企业按照协议留存200-280元/人的补贴和支付第三方平台网络服务费,剩余由周某某、黄某某等人按约定分配。
案发后,该培训机构2名人员已退出培训补贴18.8万元。经苍南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苍南县该培训机构股东周某某、黄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结伙骗取人社补贴,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诈骗罪。根据认定事实,2024年,苍南县人民法院对2人做上述判决,其他涉案人员及涉案金额另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