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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清探索“湿地碳汇+生态环境司法修复”机制

2023-06-07 10:26:14

日前,德清县检察院启动建设下渚湖湿地公益保护法治教育基地,联合湖州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德清下渚湖街道召开“聚焦湿地碳汇 共护生态底色”主题新闻发布会。

下渚湖湿地总面积达36.5平方公里,其中水域面积3.4平方公里,蕴藏着巨大的碳汇能力。为更好履行环境公益诉讼职能,厚植示范区绿色生态优势,德清县检察院创新“湿地碳汇+生态环境司法修复”机制,引导案件当事人从生态环境的“破坏者”转变为“修复者”,以认购湿地碳汇的方式,有效解决赔偿金“沉睡”和生态功能损失“欠账”等难题。2021年以来,该院已办理“认罪认罚+碳汇补偿”案件6件,其认购的“水下森林生态修复”、湿地绿化“扩面”等项目通过联合验收,实现生态环境要素和主要服务功能“真修复”的效果。

近年来,下渚湖街道持续巩固全国首创的“水下森林”生态修复模式,围绕“水治理——水生态修复——水下森林打造——湿地固碳增汇”的生态修复新路径,重点建立“水下碳储库”,提升湿地碳汇能力,已建成“水下森林”12万多平方米。目前,德清县具备测算基础的湿地碳汇来源主要是下渚湖湿地。据省林科院初步测算,下渚湖街道2021全年净固碳量达到1.7万吨,到2025年,预计可年新增湿地碳汇3万吨,湿地水质植被修复面积累计2250亩,固碳增汇新品种新技术应用面积2960亩以上,生态效益显著。

“我们将深化与湿地保护相关责任单位之间的协作,做深做实‘检察+湿地碳汇’这项工作,形成社会各界齐抓共管湿地保护的新格局。”德清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周甲准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