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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止餐饮浪费,宁波市公布一批典型案例

2023-04-19 09:33:10

今年3月以来,宁波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开展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累计依法查处餐饮浪费违法案件50件。市场监管部门近日曝光了其中一些典型案例。

    案例一:足浴店诱导、误导超量点餐

    2023年4月10日,鄞州区市场监管局对鄞州某足浴店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造成明显浪费的行为作出警告并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3月17日,鄞州区市场监管局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在提供足浴服务同时提供菜肴,但未在醒目位置摆放或张贴反食品浪费标识,且向消费者强调菜肴“尽管点”,导致剩余菜肴较多。3月20日,鄞州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进行责改复查,发现当事人仍未改正,存在明显浪费现象。

    案例二:涉嫌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造成严重食品浪费

    2023年3月10日,宁海县市场监管局现场检查时发现,宁海县某蛋糕店在蛋糕加工制作过程中将大量蛋糕边角料直接作为厨余垃圾丢弃。3月27日,宁海县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进行责改复查时,发现当事人仍未采取合理方式处置可食用边角料,操作间的垃圾桶内仍有大量丢弃的边角料。当事人的行为涉嫌构成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造成严重食品浪费,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行为,后期宁海县市场监管局将对当事人作出相应行政处罚。

    相关链接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适用条文

    餐饮服务经营者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餐饮服务经营者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造成明显浪费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造成严重食品浪费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