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1-07 16:00:08
除夕至元宵节期间,我市除禁止燃放区域外,其余地点允许全天燃放烟花爆竹
昨晚,市政府发布关于2023年春节期间规范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明确我市今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燃放时间等事项。
根据通告,学校、医院、养老服务机构、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区域)周边50米内,高层公共建筑,机场、车站、码头、商品交易市场等公共场所内,油库、加油站、液化气站以及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等消防重点单位周边150米内,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森林禁火区,普陀山镇全域,均为禁止燃放区域。
今年农历除夕至正月十五期间,除上述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外,其余地点允许全天燃放烟花爆竹。但在发布污染天气预警(包括轻度、中度、重度)的情况下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直至预警解除。正月十五后,燃放时间按照《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烟花爆竹开禁限放的通告》相关规定执行。
通告还对做好烟花爆竹燃放、销售、储存等各环节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提醒广大市民和单位,不要在非法销售点购置烟花爆竹;不要在燃放烟花爆竹时嬉戏打闹;禁止未成年人单独燃放烟花爆竹;禁止向行人、车辆、建(构)筑物投掷烟花爆竹;燃放烟花爆竹不得影响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须及时清除燃放后的残留物。市民如发现未经许可经营销售烟花爆竹,违规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可拨打110或12345进行举报。
除夕至元宵节期间,我市除禁止燃放区域外,其余地点允许全天燃放烟花爆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