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2-12 14:07:04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深化金融供给侧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展区域方案》要求,在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统一部署下,中国人民银行舟山市中心支行于今日启动本外币合一银行结算账户体系试点。
按照稳妥审慎的原则,综合考虑银行类型、区域分布、结算业务量等情况,经研究,确定工商银行舟山分行、农业银行舟山分行、中国银行舟山市分行、建设银行舟山分行、招商银行浙江自贸区舟山分行、宁波银行舟山分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舟山分行等7家机构的19个营业网点参加试点。此次试点主要内容包括:
统一本外币银行结算账户业务基本规则。以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体系和规则为基础,统一人民币和外币银行账户开立、变更和撤销等管理规则。
提升本外币银行结算账户业务便利性。支持通过一个账户对多币种资金进行管理,优化银行账户服务。单位和个人根据财务管理需要,选择使用多币种结算的账户管理本外币资金,或者使用单一币种结算的账户分别管理本币和外币资金。
加强本外币银行结算账户全生命周期管理。建立覆盖事前、事中、事后的银行账户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切实防范不法分子利用银行账户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此次试点是中国人民银行舟山市中心支行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支持浙江自贸区经济金融改革的重要举措。试点有利于为涉外企业提供便利化的本外币银行结算账户服务,改善地方营商环境;有利于支持浙江自贸区经济金融改革,推动更高质量的对外开放;有利于推动贸易投资便利化,促进市场主体“走出去”和“引进来”。
同时,中国人民银行舟山市中心支行温馨提示,在试点启动后,单位和个人办理人民币现金存取、外汇兑换、资金结算等仍按国家外汇管理局现行有关规定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银行结算账户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结算账户。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舟山市中心支行将全力推进舟山市本外币合一银行结算账户体系试点工作,全面提升账户服务质效,全力支持浙江自贸区舟山片区经济金融改革,支持我市涉外经济高水平发展,切实为舟山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金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