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03 09:59:27
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我市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从每人每月26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330元,增幅达24.53%,执行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起,进一步提升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全力推进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
据悉,本次基础养老金提标结合全省最低基础养老金标准调整情况,统筹考虑我市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物价变动等因素,适时调整基础养老金标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缴费年限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其中基础养老金由财政全额保障。提标后,全市预计补发基础养老金待遇支出7700万元左右,将在近期全部发放到位,惠及全市约9.86万名参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