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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海入选全省首批普惠托育基本公共服务试点 试点探索“定海模式” 惠及更多婴幼儿

2022-11-29 20:32:38

近日,省财政厅等四部门联合下发《普惠托育基本公共服务试点工作方案(试行)》,全省有17个县(市、区)入选首批试点,我市的定海区名列其中。

  根据《方案》,试点地区将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普惠托育基本公共服务主要做法和典型经验,以点带面推动浙江普惠托育服务事业发展,擦亮“浙有善育”金名片。具体的试点任务,包括扩大普惠托育服务供给、探索家庭型“幼有善育”保障政策、推进托幼一体化集成改革、加快推进智慧托育服务、建立普惠托育服务保障机制等。试点时间自今年10月起,为期1年。

  “入选试点后,定海区将加快推进普惠托育基本公共服务先行先试,积极探索打造‘定海模式’。”定海区卫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定海已出台了《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全力推动各项试点任务落实落地。

  今年以来,定海区全力增加普惠托育有效供给,遴选6家公办及民办机构实施省市民生实事项目,新增普惠婴幼儿托位300个。《实施意见》提出,到2025年,定海辖区婴幼儿照护服务将基本实现全覆盖,全区每千人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4.5个,婴幼儿健康管理率在95%以上。

  《实施意见》明确了14项主要任务,如构建婴幼儿照护15分钟服务圈,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育部并招收2~3岁婴幼儿,推动建立区级婴幼儿照护服务实训基地等。下一步,定海区还将出台婴幼儿照护资金补助实施细则,对建设管理规范、服务模式可复制的机构给予适当奖补。同时,通过加强监管来规范托育市场行为,建立完善违法失信惩戒制度,推动托育服务迈向标准化和规范化。

  据了解,定海区将加大对已备案托育服务机构的支持力度,给予托班一次性建设补助和托位运营补助,一次性建设补助为每班2万元,托位运营补助金额=实际收托儿童数×收托月数×补助标准,补助标准=普惠性收费标准×补助系数。

  《实施意见》还提出,对一对夫妻符合政策共同生育的具有定海区户籍的第二个孩子、第三个及以上孩子,给予婴幼儿入托减免补助,二孩减免补助30%,三孩及以上全额减免补助,超过普惠性收费标准的部分不计入减免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