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设施错时共享即将来临 “实施方案”已出炉,年底前不少于24家机关单位、8家国有企业、6个住宅小区停车设施开放共享_舟山新闻_浙江网 

浙江网

新闻门户
欢迎监督
真实温暖丰富的网上浙江!

停车设施错时共享即将来临 “实施方案”已出炉,年底前不少于24家机关单位、8家国有企业、6个住宅小区停车设施开放共享

2023-09-05 10:12:13

  【问题清单】

  同一时段,“院内”停车位空置,“院外”却有人为找不到停车位而苦恼。今年“民生面对面”第五期座谈会上,与会代表建议“实行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等双错时潮汐车位利用模式,切实提升停车资源利用效率”。

  【记者追踪】

  座谈会后,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立刻展开调查研究、赴外地学习取经,并于8月28日出台《关于推进停车设施错时共享工作的指导意见》。

  市城管局智慧城管指挥中心副主任范剑介绍,我市此前就已开始尝试停车设施错时共享,比如部分企事业单位停车场在周末等时段向公众开放,但是未形成完整机制。此次“民生面对面”座谈会后,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进行系统研究、谋划,广泛征求各地各部门意见建议,最终形成了更具操作性的“实施方案”,努力构建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个人自律“四位一体” 和良性互动的停车共享工作格局。

  据介绍,我市推进停车设施错时共享工作目前处在摸底阶段。本月底前,各地将全面摸底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场所、国有企业办公生产场所和住宅小区停车设施资源及开放条件,动员各场所管理主体积极申报,确定错时共享场所的总量清单和第一批试点单位名单,汇总报送至市城管局。下个月,各场所管理主体将对错时共享场所进行相关改造,同步根据各场所情况制定运行保障方案,规范错时共享费用执收,指导错时共享场所安全保障工作。今年11月进入开放阶段,相关场所将根据自身运行保障方案,确保人力、物力、管理制度“三到位”,并及时发布公告。明年起,我市将总结提炼试点成果,加强宣传引导,不断扩大错时共享范围。

  根据“实施方案”,我市今年重点在定海、普陀、新城、普朱等停车供需矛盾突出的区域,推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场所、国有企业办公生产场所、住宅小区的停车设施错时共享,申请错时共享的车辆类型为7座以下小型非营运汽车,其他县(区、功能区)参照执行。

  【整改实招】

  机关事业办公场所

  鼓励机关事业办公场所的停车设施错时共享开放,至2023年底,在本岛区域开放不少于24家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场所停车设施错时共享(试点),逐步在全市做到“能开尽开”。

  提供错时共享停车泊位的机关事业单位向附近社区发布共享信息,由社区在所属辖区内抽选出泊位数相等的车主,车主持本人身份证、本社区房产证(或不动产证)及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机关事业单位签订错时共享停车协议,明确管理规定、停车时间、免责事项。目前暂实行免费开放。

  国有企业办公和生产场所

  原则上具备条件的国有企业办公场所均应错时共享开放,鼓励具备条件的生产场所错时共享开放,并由国有企业自身运营管理,至2023年底,在本岛区域开放不少于8家国有企业办公和生产场所停车设施错时共享(试点),并逐步推广。

  提供错时停车共享的国企办公生产场所停车场要实施收费的,收费标准不得高于各级人民政府财政性资金、国有城市建设投资(国有交通投资)公司投资的公共停车场收费标准,同时做好明码标价工作。

  住宅小区停车资源

  以社区搭台、自愿协商的模式,激发市场活力、挖掘住宅小区停车资源。至2023年底,在本岛区域开放不少于6个住宅小区停车设施错时共享(试点),并逐步推广。

  街道、社区搭建协商平台,在充分考虑停放需求、空闲时段、收费价格、管理成本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共享车位位置、共享时段、收费价格、收费方式以及违约处理办法,停车共享双方自主协商签订共享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