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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虚构黄金交易方式为诈骗者“洗钱” 某金店老板被判刑3年8个月

2023-08-30 10:18:51

“我寻思着这钱肯定来路不正,但当时被高额回报冲昏了头……”某金店老板陈某接受审讯时,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

  陈某经营金店多年,前几年生意出现亏损。今年1月,陈某经店里会计介绍,认识了从事转移诈骗账款不法勾当的张某。张某给陈某介绍了一个无本万利的生意——通过虚构交易帮他人转移钱财获益。

  随后,张某的朋友王某找到陈某,表示将虚构以每克435元的价格购买700克金条,通过陈某金店的POS机支付了30多万元。当天下午,王某便提出让陈某以每克405元的价格回收该批“虚构”的黄金,回收款打到王某指定的银行卡。这样一来一回,陈某从中赚取每克30元差价,利润率达6.9%。但这其实是一起以黄金交易为幌子转移诈骗账款的违法行为。

  接着,王某和陈某又完成了多笔虚构黄金交易,转移款项共计1600余万元,陈某从中获利100余万元。

  今年2月,陈某等人东窗事发。8月,陈某被嵊泗县人民法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8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