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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不动产登记公告 杭登公字[2023]第19号

2023-07-10 10:53:39

一、征询异议公告

下列不动产申请登记,现向社会征询异议,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方式向我局反映,期满后无异议的,我局将按规定予以办理不动产登记。

(一)继承登记

现有申请人申请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经审核,我局拟对下列不动产办理转移登记,现向社会征询异议,征询异议期限为60日 ,如有异议,可将异议书面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依法予以登记。

1、被继承人:李远强,继承人:李昊成、戴晓望,不动产坐落:滨江区贺田尚城18幢1单元401室。

2、被继承人:李远强,继承人:李昊成、戴晓望,不动产坐落:海名雅园35幢1单元1102室。

3、被继承人:徐学康,继承人:谢水娟,不动产坐落:东园新村1幢1单元503室。

4、被继承人:陈琦,继承人:苏文凤 、陈宇清,不动产坐落:抚宁巷15号503室。

5、被继承人:朱大富、毛阿二,继承人:朱妙芬,不动产坐落:状元弄7号202室。

6、被继承人:聂祖仁,继承人:聂平居,不动产坐落:和睦路35-3号504室。

7、被继承人:钱祥昌、沈梅影,继承人:钱瑞铭,不动产坐落:体育场路377号2单元17室。

(二)遗嘱继承登记

现有申请人申请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经审核,我局拟对下列不动产办理转移登记,现向社会征询异议,征询异议期限为15工作日 ,如有异议,可将异议书面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依法予以登记。

1、根据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公证处出具的编号为(2018)浙杭西证民字第9565号公证书,立遗嘱人:孙炳贤,继承人:孙国英、孙国祥,不动产坐落:嘉绿景苑东园5幢1003室,该房产属被继承人孙炳贤的产权份额由其子女孙国英、孙国祥继承。

联系电话:0571-85254495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市民中心E座7楼

邮编:310026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