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0-30 14:02:07
日前,省政府印发《关于表彰第二十三届水利“大禹杯”竞赛活动优胜单位的决定》,全省22个水利工作突出的市、县(市、区)获通报表彰。其中,温州市荣获“银杯奖”,鹿城区、瑞安市获“提名奖”。
省水利“大禹杯”竞赛活动设立于1995年。作为浙江省政府表彰水利工作的最高荣誉,该评比旨在弘扬大禹治水精神,表彰先进、推动工作。自2014年开始,评比周期从“一年一评”调整为“三年一评”。
近年来,温州市水利系统积极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坚持“项目为王”“安全为要”,全力攻坚重大项目建设,牢牢守住水旱灾害防御底线,加大水利改革创新力度,各项水利工作成效明显。
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多点突破,在全国率先实施堤防灾害保险、水行政审批“多评合一”、农饮水设施“灾毁+管养”综合保险改革,并在全省率先推进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有效破解“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难题。精准有力防御水旱灾害,成功防御“黑格比”“杜苏芮”等多次台风袭击,并有效应对2020年、2022年严重干旱,在全国抗旱工作培训班上作典型经验介绍。强势推进河湖管理工作,出台全国首个民间河长工作规范,营造全民护河氛围。
同时,水利投资融资成效突出,2020年以来全市完成水利投资321.5亿元,其中重大项目完成投资164.1亿元,均位居全省第二;2023年投资增速位居全省第一。工程建设管理夺杯争先,近三年全市水利工程共荣获“鲁班奖”1项、“大禹奖”2项、“钱江杯”4项,累计完成128项重点工程竣工验收,竣工验收总数居全省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