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8-11 14:36:43
恶意申请本地知名品牌注册商标、以“刷单”方式虚构交易行为……一些商家为谋取利益而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时有发生。今年以来,我市开展双打护企、百日执法等一系列侵权假冒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查办侵权假冒案件865起,移送司法机关36件,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
采买侵权产品 恶意申请商标
建筑行业商标侵权违法行为具有较高的隐蔽性,且侵权产品的质量无法保障。鹿城区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依法对某中学进行检查,发现该校教职工宿舍内安装标有“ARROW”商标的卫浴产品。经商标所有权人箭牌家居鉴定,产品均系侵权产品。经查,浙江某建设有限公司承包该中学教职工宿舍改造工程,工程部经理通过网购方式采买涉案侵权产品,违法所得6677元。对此,依法对当事人安装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共计罚没款4.55万元。
今年2月,市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调查发现当事人刘某某及温州某食品有限公司不以使用为目的,先后多次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商标注册申请169件。其中“绿鹿”“项春和”“面总管”“黄太牛”“菜蔬生”“邻系”等30件核准注册商标,与温州本地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相同或近似,至案发止商标均未实际使用。当事人并非基于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提交大量商标注册申请,且恶意抢注与他人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属于不正当占用商标资源,扰乱商标注册秩序,该局依法对该经营主体作出行政处罚。
品牌“搭便车”
虚构交易行为
商标“碰瓷”、假冒知名品牌等事件在鞋服行业内屡见不鲜,部分不良商家利用知名品牌“搭便车”。
瓯海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线索举报,对新桥街道某经营场所进行检查。现场发现标注有“鸿星尔克”“双星”“耐克”“adidas”等商标信息运动鞋1074双。此外,还发现购物凭证、POS单据和“得物”产品鉴别证书、进货凭证及3部手机,当事人未能提供合法有效的手续,无法提供产品的合法来源。经查明,当事人张某未经许可,擅自通过网络平台销售与上述品牌商标图形相同的鞋类产品,非法经营额达2.2万元。执法人员对张某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共计罚没款6.06万元。
刷单行为严重侵犯消费者了解商品的知情权。文成县市场监管局在温州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时,发现354双带有与“亚瑟士”“古驰”持有注册商标相近似的女鞋。经查,该公司为提高销量,订购上述两款侵权女鞋在其天猫店铺进行销售,违法所得共计4.4万元。此外,当事人从温州某公司处订制女鞋2645双,上架至其天猫店铺进行销售,并请人假冒顾客实施“刷单”虚假交易。直至查获下架,共计刷单女鞋1.25万双,虚构交易金额181.7万元,支付刷单佣金6.5万元。依法对当事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和不正当竞争案作出处罚,没收侵权产品,并处罚款31.42万元。
自行分装化妆品
销售假冒首饰
以小作坊的形式自行分装化妆品,存在极高安全风险。鹿城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线索,联合公安机关对南郊街道某小区经营场所进行突击检查。现场发现“LAMER”“SISLEY”等品牌化妆品的空瓶和不同规格的试用装,以及针筒、剪刀等用作分装化妆品的器具。经清点,现场有化妆品1.5万件和用于分装化妆品的空器皿5720件、注射器5件,参照正品化妆品的市场价格,涉案货值超过百万元。因涉案金额巨大,涉嫌犯罪,执法人员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
泰顺县市场监管局接到线索,称该县部分黄金珠宝首饰店存在销售假冒宝格丽、爱马仕、香奈儿等品牌首饰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将违法主体锁定为周某福、金某福、周某金、金某利等珠宝店,分成4组同步打击违法行为。经查,4家涉案主体经营现场货柜内均摆放有待售的香奈儿、宝格丽、爱马仕等饰品,售价在商品标价的基础上,按一定折扣形式销售。经鉴定,涉案商品为侵权假冒商品。执法人员现场扣押假冒首饰共计37件,涉案非法经营额近9万元。对4家金饰店均作出行政处罚,共计罚没款4.3万元。
此次,还曝光了乐清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某电气科技有限公司销售侵犯“天正”注册商标专用权案、平阳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温州某包装有限公司侵犯樱花注册商标专用权案、苍南县某工艺品有限公司销售侵犯“清华大学”注册商标专用权案、苍南县市场监管局查处多家公司在电商平台售假系列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