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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工留薪”须规范

2023-06-01 10:12:15

  近日,温州市出台《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试行)》,对职工工伤的停工留薪期定义、期限、申请、延长、特殊情形停工留薪期、劳动能力鉴定的时机、旧伤复发等作出明确规定。这个办法,不仅消除了企业和职工的困惑,地方裁判机构在裁决涉及停工留薪期待遇的纠纷时,也有了认定依据和执行标准。

  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难免会发生工伤事故。一旦劳动者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就绕不开“停工留薪期”这个问题。

  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原工资、福利、保险等待遇不变的期限,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此前,由于相关规范及条例没有对工伤停工期间工资作出明确规定和解释,导致在实践操作中出现标准不一的情况,有的以最低工资敷衍了事,有的理直气壮扣除了加班费。

  此外,停工留薪期的期限如何计算,也没有统一的标准,一般都根据职工就诊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及出院时的结算证明或者康复机构出具的休假证明来确定,但实践中,也会存在虚开出院结算证明、伪造病历等情况。温州出台的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对职工工伤的15大类损伤的442个伤害部位和7大类174种职业病的停工留薪期作出了相应规定,既为医疗机构出具医疗诊断提供了较为全面的参考依据,也杜绝了工伤领域诊疗机构乱开“建议休息单”现象,还给仲裁和法院裁判工伤案件提供了依据。

  停工留薪期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均具有重要意义。规范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厘清各方权责和义务,是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最大保障。期待职工工伤后停工留薪期的“温州标准”,能推而广之,惠及更多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