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03 10:05:02
近日,上虞区市场监管局、上虞区人民法院通过“枫桥式知识产权共享法庭”,单次批量调解12起知识产权纠纷,涉诉金额达58万元。
这12起知识产权纠纷均缘于“蕉下”商标权属争议,被诉市场主体涉及12家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及网店。原告是“蕉下”品牌的权利人——一家杭州企业,该企业工作人员在网上购买了注明有“蕉下”字样的雨伞之后,发现这些伞是上虞区崧厦街道的两家企业生产的,于是将之告上法庭。
被誉为“中国伞城”的上虞区崧厦街道,年产各类成品伞6亿余把,产值超130亿元。近年来,随着崧厦伞业块状经济的快速发展,制伞企业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也更加重视。由于涉案网店开在天南地北,为给市场主体提供便捷、高效、低成本的维权渠道,切实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源头治理,避免诉累,2月16日上午,在崧厦伞业科创中心设立的“共享法庭”内,该区市场监管局积极发挥知识产权领导小组牵头作用,依托知识产权“枫桥式共享法庭”启动联调机制,联合区人民法院、行业协会,引导、推动诉前化解,被诉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参加现场调解。
在调解现场,法院民三庭庭长孙芳芳根据原告的追索标的和被告方侵权严重程度,重点对被告方进行司法解释和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法官从司法审判角度为当事人分析诉讼风险及法律责任,市场监管工作人员从行政管理角度为当事人提供合规经营建议,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引导当事人将有限精力专注于合法经营。被告方很快认识到知识产权保护法的严肃性和自身侵权的错误行为,当场表示同意通过“联合调解”的方式,承担相应的经济补偿责任。
本次“批量”式调解实现了司法保护、行政保护及社会共治的优势互补、有效衔接。据介绍,上虞区市场监管局还积极利用“共享法庭”数字化工作平台优势,联合区法院对历年来易发多发的知识产权纠纷案进行梳理,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案例推送,共同构建严保护、快保护、大保护、同保护的知识产权维权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