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14 10:30:42
近日,《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质量就业创业加快打造四省边际中心城市和共同富裕示范区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及其相关配套实施细则发布。其中,“加大对企业员工购房租房补助”引发关注。
针对非公企业员工在衢就业安居购房,员工可以申请在衢无房非公企业员工购房补贴。在衢非公企业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购房时社保关系(以企业养老保险为准)在衢市本级的员工,可以领取一次性2万元补贴。此外,购房者还可以享受在衢无房的非公企业员工购房公积金补贴,购房公积金补贴分三种,均打入个人公积金账户。第一种是自购房当年起每人每年可享受8000元的购房补贴;第二种是单位缴存公积金部分超过200元的,每人每月补贴100元,这两种补贴最长都可补贴10年;第三种是企业提前支付租房补贴超过2万元并用于购房,员工每人可享受5000元补贴。
在衢州非公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除了能申请在衢无房非公企业员工购房补贴和在衢无房的非公企业员工购房公积金补贴之外,还能享受高校毕业生毕业三年内购房补贴。衢州高校(衢州学院、衢州职业技术学院、衢州技师学院)毕业生及与我市建立合作关系的市外高校毕业生,毕业当年在衢非公企业就业,3年内在衢州市区范围内(市本级、柯城区、衢江区)首次购房的,给予最高4万元的购房补贴。
低保、低保边缘户家庭成员在衢就业安居租房的可以申请低保、低保边缘户家庭成员租房补贴,即首次到衢非公企业就业,暂未购房且未租住人才周转房、公租房、人才公寓等政府性保障房的低保、低保边缘户家庭成员,可享受每人每年4500元的租房补贴,最长补助2年。该项政策与衢州市非本市户籍企业员工首次在衢就业租房补助不可重复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