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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实行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

2023-06-02 10:38:48

6月1日下午,我市举行落实浙江省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改革试点新闻发布会,宣布我市与全省同步,于6月1日起开展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业务。

  从6月1日起,双方均非浙江省户籍且一方或双方经常居住地在衢州市的内地居民,可以凭一方有效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在一方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离)婚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结(离)婚登记。实行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是为了满足群众对婚姻登记跨省办理的强烈需求,让符合条件,在衢工作、生活、学习的群众无需回户籍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业务,降低婚姻登记成本,为婚姻登记当事人提供便利。

  据了解,我市于2020年10月落实浙江省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全省通办”改革试点,取得了良好成效。本次改革试点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婚姻登记户籍限制,内地居民结(离)婚登记从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扩大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调整后,内地居民结(离)婚登记继续实行“全省通办”,同时实行“跨省通办”。

  “5月中旬我就在网上看到新闻里说,6月份可以跨省办理婚姻登记了。”在开化上班的芦先生,6月1日上午赶在第一批办理了跨省结婚登记。他表示,自己和妻子都在开化工作,但户籍都不在浙江省,原本打算回老家办结婚登记,现在在开化就能办理,省时省力,方便多了。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仅限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内地居民离婚登记2个事项。暂不开展补领婚姻登记证、婚姻档案查询、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和涉外、华侨、涉港澳台居民婚姻登记此类事项的“跨省通办”。内地居民补领婚姻登记证仍按照《浙江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浙民事〔2020〕109 号)有关规定实行“全省通办”。

  为缩短等候时间、提高办事效率,市民政局建议需要办理婚姻登记业务的广大群众,提前通过浙江省民政厅网站、浙江民政微信公众号、“浙里办”(“浙有姻缘”服务模块)进行网上预约登记、网上材料预审、网上预约婚姻家庭辅导服务或在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