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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城区2023年中小学招生工作意见发布

2023-05-29 12:33:39

5月28日,《柯城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工作意见》发布(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对工作原则、报名条件、报名方式、信息审核流程、招生计划管理、录取办法和流程进行了明确。

  《意见》依法保障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坚持就近入学原则,严格落实免试入学升学规定,坚持公办民办学校一视同仁、公平发展,全面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开展录取、同步注册学籍。

  报名条件、报名方式及信息审核流程为:

  公办小学报名条件为年满6周岁(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出生),符合以下条件的适龄儿童均可报名:适龄儿童为柯城区户籍;适龄儿童为衢江区户籍、法定监护人在柯城区持有自购产权住宅且实际居住,需在柯城区小学就读。适龄儿童为非柯城区、衢江区户籍,随法定监护人在柯城区实际居住,需在柯城区小学就读的,需持有办理在柯城区的《浙江省居住证》,无《浙江省居住证》,父母一方须在柯城区缴纳社保3个月以上、在柯城区有合法劳务合同且工资流水3个月以上、父母一方持有在柯城区范围内的《营业执照》。以上对象的户籍、浙江省居住证、自购产权住宅取得时间均为报名截止之日前。公办初中报名条件与公办小学条件基本相同。报名时间小学6月16日00:00—6月20日18:00,初中6月17日00:00—6月21日18:00。

  符合入学条件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 www.zjzwfw.gov.cn)或下载浙里办APP注册后报名。各招生学校负责对预报名信息初审,区教育局组织复核,通过复核的对象进入拟录取名单。

  九年一贯制学校(学区)的小学部学生,除被民办学校和共享学区学校录取之外可以直接升入其初中部。符合条件的城区划片生划入城区小学、初中就读。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华侨华人子女、外籍人员的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招商营商企业高管子女等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按照国家、省、市、区有关教育优待政策落实。中小学统筹生录取参照相关规定执行,共享生录取纳入柯城区公办义务教育统一管理。

  继续实行“公民同招”。凡有意愿就读衢州市高铁新城外国语学校等民办类学校的学生,可自主填报民办学校志愿。

  今年的《意见》还有两个特色:一是实施“长幼随学”服务。符合柯城区公办学校入学条件的学生可实行“长幼随学”,除起始年级外,允许公办学校因“长幼随学”转学适当突破基准班额。九年一贯制学校或K12学校可跨学段进行“长幼随学”。允许在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转入公办学校“长幼随学”。二是多孩家庭(小学)可跨学区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