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02 10:25:55
记者从市农业农村局获悉,3月1日起,衢江干流(包括金华与衢州交接断面以上的衢江、常山港、马金溪全段)、江山港、灵山港将实施为期4个月的禁渔。
3月1日凌晨,随着我市禁渔期正式开始,我市农业农村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联合开展禁渔执法零点行动,出动执法船艇5艘、执法车12辆、执法人员70人全市同步开展禁渔首日执法行动,对从开化的钱江源头一直到龙游与金华兰溪的交接处约180公里的河道进行水陆检查,检查江面是否有违规作业的捕捞渔船和非法设置的网具,并对休渔船舶集中停放点进行了检查。
市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实行钱塘江、瓯江、椒江、甬江、苕溪、运河、飞云江和鳌江等八大流域禁渔期制度》规定,我市主要河流于3月1日起进入为期4个月的禁渔期,涉及到我市的河道为衢江干流(包括金华与衢州交接断面以上的衢江、常山港、马金溪全段)、江山港、灵山港。在以上水域已经审批实行禁渔制度的,同时执行;其他支流、湖泊、水库按原来已审批的禁渔制度继续执行。禁渔期间,禁止除娱乐性垂钓外的所有作业方式。“这也是衢江流域第5年实施禁渔,我们的执法行动也将升级,更加精准地打击涉渔犯罪行为”。
去年衢江流域禁渔期间,我市渔政、公安部门共开展禁渔联合执法行动80余次,查获内河非法捕捞案件28起,其中移送及涉刑查处16起。清理违禁网具1200顶,查扣涉渔“三无”船(筏)2艘。
春夏时节,正是鱼虾生息繁衍的关键期。希望广大渔民、市民共同参与到执行禁渔、保护渔业资源的行动中来,发现有违法捕鱼行为的,及时举报,让衢州的内河水更清、鱼更多,生态更好。值得一提的是,去年12月,衢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规范信安湖水域垂钓行为的通告》,对信安湖水域垂钓做出明确规定,实行一人一竿(手竿)文明垂钓。
据了解,现在衢江流域渔民数量已不太多,全市持证捕捞渔船378艘。“4个月的禁捕,对渔民来说,短期经济收入是减少了,但另一方面,保护加强了,江里鱼虾数量在增多,长远看是好的。”打渔十多年的老姚表示,渔民要带头执行好禁渔政策,让内河渔业资源更好地恢复。
此外,记者从农业部门了解到,目前衢州市场上的水产,90%以上都是养殖的,禁渔对市民餐桌的影响不是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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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