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1-02 13:01:39
“车祸发生后,家里经济实在困难。非常感谢你们,这笔赔偿款终于拿到了!”近日,一起民事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钱某某在收到12万赔偿款后,给江北区人民检察院寄来了一封感谢信,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
这起民事执行监督案件,还得从2014年的一场交通事故说起。
2014年的一天晚上,钱某某在驾驶摩托车时被一辆汽车撞伤。经交警部门勘查认定,诱发这起事故的第三方徐某某,也负事故同等责任。2016年12月,江北区人民法院判处徐某某赔偿钱某某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25万余元。由于徐某某怠于履行相关义务,钱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依法对徐某某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2022年,江北区检察院在开展涉车辆查封扣押民事执行监督专项活动中,通过建立数字监督模型,发现被执行人徐某某违规新购车辆的线索。调查核实后进一步查明徐某某存在违反限制消费令新购车辆并实际控制使用的行为。
随后,江北区检察院向区法院发出检察建议,建议进一步加大该案执行力度,责令被执行人徐某某限期交出新购置车辆,并视情节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为确保赔偿款执行到位,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江北区检察院持续跟踪监督,促使徐某某当场履行12万元,并推动双方达成和解。
“运用传统的办案手段很难发现被执行人新增财产的情况,这也是本案迟迟不能执行到位的原因之一。该案中,我院跳出常规的监督模式,充分利用大数据,构建数字监督模型,从而快速锁定了监督线索,实现了精准监督,更为破解新增财产执行难题提供了新思路。”江北检察院相关部门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