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2-24 10:51:19
12月23日上午,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2023年立法计划。该计划共安排28件项目,其中审议项目9件,审议预备项目7件,调研项目12件。9件审议项目包括:宁波市租赁住房安全管理条例、宁波市基层公共卫生服务条例、宁波市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管理规定等。
近年来,我市住房租赁市场快速发展,市场规模不断扩大,租房已成为流动人口解决居住问题的重要方式。为更好推进我市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切实解决存在的诸多安全问题,宁波市租赁住房安全管理条例拟对住房租赁安全的管理监督、租赁主体安全责任、安全管理数字化平台建设等内容作规定。
宁波市基层公共卫生服务条例是2022年审议预备项目。条例的制定既回应老百姓对健康生活的期盼,也是破解我市基层医疗卫生管理困境的客观需要。经过一年多的立法调研,基本制度设计已经完成,条例拟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体系构建、服务项目提供以及提供方式创新等方面作规定。
《宁波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修订后,市民群众普遍认为“超标车”上路、拼装改装等违法行为得到了明显改善,但是私拉电线充电、入户充电等行为依然存在,对群众的生命安全造成威胁。宁波市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管理规定拟采取“小快灵”立法形式,对充电设施规划、建设、安全充电规范等内容作规定。
根据社会各界意见,围绕我市实际,宁波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宁波市水域滩涂养殖管理、宁波市婴幼儿照护服务促进等7件条例被列为审议预备项目,将分别由常委会相关工委牵头,组织有关单位作进一步调研论证,为下一年度立法作准备。
此外,根据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的意见以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和市民的建议,宁波市促进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条例、宁波市数据要素开发利用促进条例、宁波前湾新区条例、宁波市四明山区域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条例等12件条例被列为调研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