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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视286件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数据告诉你骑行电动车的“正确姿势”

2023-05-24 10:32:37

 电动自行车虽小,却关系民生大事。近日,鄞州法院文娟工作室的法官对该院从2021年1月至2023年3月审结的286件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进行梳理,总结出骑电动自行车的“正确姿势”。

    不要逆行,真的很“受伤”。15岁的小刘为图方便,在回家的一段路上逆向行驶,与迎面而来的一辆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两人因此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由小刘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被撞者就赔偿问题诉至法院,双方在法院的调解下达成协议,小刘的监护人赔偿了5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鄞州法院法官表示,电动自行车体积小、机动灵活,看似不会造成太大伤害,恰恰相反,正因为非机动车更灵活,一旦逆行,行人及车辆难以及时躲避,交通事故发生风险更高。

    在286起案件中,逆向行驶引发事故84件,位列第一。由于超车、拐弯借道、追尾等因速度过快引发的事故紧随其后,有81件。因闯红灯、肇事逃逸等违法违规行为引发的纠纷18件,位列第三。另有其他各类原因造成的事故103件。

    将超过规定大小的推车横放在电动自行车的脚踏板上,本以为可凭借自己“高超的骑行本领”顺利到达目的地,不料结果惨痛。小明至今想来追悔莫及。事发时,他骑着电动自行车行至大桥中间处,想拐弯超越前方一辆电动自行车,放置在脚踏板上的推车刮碰到对方车辆的左车把手,对方躲避不及,摔倒在地。经交警部门认定,由他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对方诉至法院后,法官经审理判决小明赔偿20余万元。

    《实施条例》规定,电动自行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3米。

    违规载物,害人害己。违规载人,亦是如此。小华是一家电动自行车经营部的业务员,一日载着顾客前往店里购买电动自行车。行至一小区附近时,为避让行人,紧急左打方向,导致后座顾客摔倒受伤。后座顾客将他诉至鄞州法院要求赔偿损失。在法院主持下,顾客与小华达成调解协议,小华赔偿了5.5万元。

    “我们要树立规则意识,从自身做起,依法骑行,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共筑平安出行环境。”法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