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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车窗抛物”可举报 金华交警双微平台本月已接到 3起市民举报的车窗抛物违法行为

2023-06-11 10:32:15

刚抽完的烟头,刚喝光的饮料瓶,突然迎面飞来……不少驾驶员都遇到过这样的场景,被吓出一身冷汗。“车窗抛物”给道路交通带来隐患,也影响市容环境。

6月9日上午,网友通过金华交警微信平台私信举报一辆车牌为浙GXXXXX的车辆,在李渔路李渔大桥东向西方向路段随意乱丢垃圾。根据网友提供的行车记录仪视频显示,该车辆在行驶途中, 突然从右侧车窗扔出一个类似于纸杯的物品。

“那可能是我小孩子扔的,不是你们打电话过来,我还不知道。”交警通过车辆号牌联系违法当事人曹女士时,她表示自己当时在开车,没注意到后排8岁孩子的这个行为,等孩子回家后, 她一定对其进行教育。目前,金华交警直属一大队江南中队警员已通知曹女士到交警队接受进一步处理。

记者从金华交警部门了解到,我市大多数司机都比较文明,但还是有极少数司机存在车窗抛物的行为,这个月金华交警双微平台已接到市民举报有关车窗抛物的违法行为3起。在收到的举报中,车窗抛出的物品多是纸团、塑料袋、饮料瓶等餐食垃圾,以及烟头等细小物品。

就在近日,交警还对一起车窗抛物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5月31日晚,金华交警接到市民举报,在婺城区方前路与秋姜路交叉口,一辆红色轿车在等红灯时,随意将垃圾从车窗扔出。交警马上通过线索锁定了抛物车辆及驾驶人陆某,并将其传唤到交警队接受处罚教育。面对证据,陆某承认自己的违法行为并进行了深刻反思,表示以后一定改正,做到规范行车、不车窗抛物,民警依法对陆某处以100元罚款。

“车窗抛物会对周边车辆以及在道路作业的环卫工人造成安全隐患。”金华交警安全法宣中心副主任吕奇告诉记者,车窗抛物不仅是不文明行为,还是违法行为。

吕奇表示,市民在日常生活中看见此类不文明行为,可以通过金华交警微信、微博等平台进行举报。举报时只需通过这两个平台,私信上传视频资料,描述准确具体的违法时间、违法地点,以及车辆号牌等方便交警固证取证的信息要素即可。交管部门收到此类线索,只要违法事实确凿,就会依法对违法者进行处罚。

记者了解到,除了驾驶员之外,法律还规定,作为乘车人同样不能做出车窗抛物的行为。交警提醒,车窗抛物是严重威胁其他车辆、人员生命安全的陋习,广大驾乘人员一定要文明守法,拒绝车窗抛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