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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品以旧换新,宁波再加码

2024-08-31 10:2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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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消费品以旧换新迎来新利好——

日前,宁波市“两新”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宁波市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将统筹使用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在汽车、家电、电动自行车、老旧营运货车、农业机械等方面明确10项具体措施。

政策“加力”,“加”在哪儿?

一方面,紧密衔接国家、浙江省相关政策,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惠及范围进一步扩大。

宁波在上一阶段支持个人消费者乘用车报废更新、家电以旧换新基础上,新增支持个人乘用车置换更新,居家适老化改造,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旧房装修、厨卫改造等物品和材料购置,智能家居消费。

具体补贴政策正在加紧落实,成熟一个,推出一个。

例如,根据我市居民消费习惯和家电市场实际情况,补贴范围将视情增加家用制冷电器具、家用空气调节器、家用清洁卫生电器具、家用厨房电器、家用美容保健电器具等家电类产品。

另一方面,充分释放广大消费者的消费需求,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标准大幅提高,补贴力度进一步加大。

针对汽车报废更新,与宁波5月底开始实施每辆车7000元或10000元的补贴标准相比,本轮对符合规定,报废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个人消费者,补贴标准分别提高到1.5万元和2万元,接近翻一番;

针对家电以旧换新方面,补贴标准由原来按照成交价格的10%、单件不超过1000元,大幅提高至产品销售价格的15%至20%、单件不超2000元,同样翻了一番。

此外,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标准明显细化,更有利于提高消费获得感:

对个人消费者报废名下老旧电动自行车并新购合标电动自行车,按照销售价格一定比例予以补贴,每名消费者仅限补贴1辆新车,最高不超过500元;

个人消费者在参与政策实施的零售企业购买智能家居产品,按照实际成交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不超过2000元;

个人消费者实施旧房装修、厨卫改造等物品和材料购置价格的20%给予补贴,每套房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2万元……

“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既是扩投资、促消费的重大机遇,也是稳增长、促转型的重大机遇,关键在于让消费者‘去旧更容易、换新更愿意’。”市“两新”联席会议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说。

出台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正是宁波立足实际、因地制宜,聚焦有效拉动,重点支持优势领域,更快激活内需活力“焕发”的重要抓手。

自4月初国家和省级相关政策出台以来,宁波围绕汽车、家电等消费品出台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和奖补细则,并推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初见成效。

汽车换“能”方面,全市累计受理国三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申请约1.18万件,完成审核超5500件。今年前7个月,宁波完成新能源汽车销售7.35万辆,新能源渗透率较年初提升15个百分点,达到52.5%。

家电换“智”方面,各区(县、市)已发放家电消费补贴超1000万元。今年前7个月,宁波完成家电销售额64.2亿元。

新一轮以旧换新风全国劲吹。

7月底,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统筹安排3000亿元左右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加力支持推动“两新”工作;

8月中旬,商务部等七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汽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补贴标准由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1万元、购买燃油乘用车补7000元,分别提高至2万元和1.5万元;

8月25日,商务部等四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启动新一轮家电以旧换新,明确各地自主确定补贴“8+N”类家电品种,每件最高补贴2000元;

8月22日,《浙江省进一步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印发,提出开展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最高补贴1.2万元,并大力促进家电消费,开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等。

新政再加力、范围再扩大、补贴再加码,是推进新一轮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的大势所趋。

宁波已蓄势待发,在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坚持“政府支持、企业让利”相结合,根据消费体量由大到小、拉动力由强到弱,大力推动汽车、家电、智能家居、电动自行车等领域以旧换新。

激发市场活力,宁波将抢抓时间节点和流量热点,组织形式多样的促销,分阶段、分产品开展以旧换新活动,营造活力持续迸发的消费市场氛围。

挖掘市场潜力,宁波将把握消费结构升级趋势,优化和扩大服务供给,更好满足消费者个性化、多样化、品质化的消费需求,积极推动旧房装修、家装换新和居家适老化改造。

增强消费动力,宁波将突出便捷实惠导向,综合运用消费补贴、消费券、消费贷款贴息等多种政策工具,健全物流体系和售后服务体系,持续改善消费体验,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让大家从“不愿换”“不敢换”,转变为“提前换”“主动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