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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妇女权益保障法》明年1月1日施行 “主动报告机制”在杭州早有探索

2022-11-17 09:43:53

今年10月底,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正式审议通过,新版法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新法中的一条规定在网上引起热议:“住宿经营者要加强安全保障措施,对发现可能侵害妇女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有业界专家这样评价——这对有效预防、发现、处置旅馆内性侵妇女等违法犯罪,切实保障妇女权益具有重大意义。实际上,这条备受关注的“主动报告机制”在余杭区已先有探索。

近日,记者从余杭区检察院了解到,该院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的旅馆业专项检查及案件倒查工作,现阶段已于10月底结束,此次专项行动共检查了旅馆661家,发现并整改问题24处,处罚11家,共倒查案件58起,发现并处罚3家。

机制的探索源于一起令人揪心的案件。去年6月,余杭区发生一起强奸案,犯罪嫌疑人趁被害人醉酒无意识,将被害人带至酒店房间后强行与被害人发生了性关系。

“我们在审查案件过程中,发现在办理旅馆登记入住时,被害人明显处于醉酒无意识状态,旅馆前台如果能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就可能避免悲剧发生。” 该案的承办检察官表示。

通过梳理近年来该院办理的类似案件,检察官发现旅馆内性侵醉酒妇女案件并非个例,且普遍存在住宿经营者未按规定办理登记入住及未履行报告义务的情形。

“现行法律对于登记入住及报告义务有相应规定,但对于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偏轻,对于‘形迹可疑人员’没有作出具体规定,实践中责任落实不理想,相关法律规定亟需完善。”该院副检察长胡军表示。

2021年11月17日,该院邀请区人大、区政协以及公安、司法、文广旅体、市场监管、妇联等部门召开圆桌会议,各方就规范旅馆业管理、建立保护联动机制形成了共识。

今年3月8日妇女节当天,余杭区检察院联合区公安、司法、文广旅体、市场监管、妇联等部门出台了《关于建立旅馆业涉妇女权益侵害案件主动报告工作机制的意见(试行)》,明确“旅馆接待妇女入住时,发现妇女面临或可能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除按规定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外,应主动向公安机关报告”。

同时,《意见》对现行的《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中的“报告制度”进行了细化,明确“形迹可疑”需要主动报告的适用情形,规定旅馆发现形迹可疑人员时,应仔细查验同住人员信息,出现适用情形立即向属地派出所报告,同时加强安全巡查和访客管理,预防不法侵害发生。

目前,记者获悉,杭州市检察院已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动,将继续推进“主动报告机制”在市级层面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