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9-21 11:22:14
小区公共收益怎样才能收得清、花得明?近日,南太湖新区仁皇山街道翰林世家小区业委会办公室,记者在39本财务单据里,看到了这个小区每笔公共收益的来龙去脉:2023年上半年度,3间经营用房收入租金26.38万元,电梯广告、丰巢柜场租收入7.32万元,商家摊位费收入1795.44元……
“靠着租赁经营用房、电梯广告位等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我们小区每年能有近60万元公共收益。”小区业委会委员匡新梅说,“这笔钱统一缴存在银行专用账户里,用于补充小区维修资金、书吧以及业委会工作经费等。根据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约定,支用额度不超过5万元的,业委会表决公示后启用,超过5万元的就得上业主大会由全体业主共同决定。所有收支情况每半年公示一次,由社区和全体业主共同监督。”
小区公共收益就是指利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的剩余部分。其收支管理事关居民公共利益,也是业主、业委会、社区共同关注的焦点问题。《湖州市物业管理条例》明确,小区公共收益应当专户储存、单独列账、独立核算、定期公布。业主大会成立前,公共收益由居(村)民委员会开设银行专户代管,业主大会成立后经业主大会同意可以由居(村)民委员会代管。业主委员会自行管理的,应当接受居(村)民委员会的监管。
为进一步规范小区公共收益的管理、使用和监督,维护、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提升居民群众对小区建设的满意度,今年4月以来,市建设局物管中心在全市范围内展开小区公共收益规范化管理专项治理,重点围绕小区公共收益登记建账是否清晰、使用程序是否规范、收支情况是否公示到位等内容,对全市1573个小区进行全面排查。
“账目清晰只是第一步,要做到公共收益使用项目合理化、使用流程规范化,还需各方主体共同发力。”该中心相关负责人说,眼下,我市正在着手制定《公共收益规范化管理指导手册》,以政府之手构筑监督管理体系,厘清相关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企业之间的权责边界,从源头上避免小区治理主体交叉管理、多头管理、缺位管理,算好小区公共收益这本“民生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