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16 20:32:24
觉得树木挡了光,他便趁着夜黑,悄悄砍去了树木的枝丫,本以为没人知道,却被监控清清楚楚地记录了下来……11月15日,吴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月河中队查处了一起擅自砍伐城市绿化树木的案件。
11月14日下午,月河中队执法队员在湖城东街和南园路交叉口开展日常巡查时发现,位于人行道内侧小区内的两棵绿化树木被砍断所有枝丫,树木只留下了光秃秃的树干,疑似被人为砍坏。接到巡查队员的报告后,中队迅速启动执法调查程序,通过走访周边商户和调取小区的监控录像,最终确认被破坏树木系该小区商户刘某所为。
面对执法队员的询问和视频证据,刘某对擅自破坏城市树木的行为供认不讳。原来,刘某的商户就在这两棵绿化树的边上,由于树木枝叶较多,遮住了商铺的阳光和门头,于是,刘某在未上报的情况下,趁着夜晚带着“修”绿化的工具,私自锯掉两棵树的树枝。
刘某故意损毁绿化树木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任何人不得“破坏草坪、绿篱、花卉、树木、植被……”。同时,根据《浙江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损毁城市花草树木的,“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可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事后,刘某经过执法队员的教育与法律科普,认识到此事的严重性,对自己的行为表达了深深悔意,且认错态度诚恳,愿意接受处罚并进行赔偿。执法人员根据树木损坏程度,对刘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作出了相应的处罚决定,目前此案正在办理中。
执法部门也在此提醒广大市民: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修剪、砍伐城市树木,希望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爱护城市绿化,共同维护宜居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