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08 14:02:49
4月2日起,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颁布的《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和《电梯自行检测规则》,在全国范围进入全面实施阶段。为此,台州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以“四个一”举措保障两规则在我市顺利推进与实施。
根据新检规定期检验周期规则,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对全市74320台在用电梯重新核算基准日期,并根据基准日期,将下次检验日期和下次检测日期进行分离,确保数据的准确性与完整性。同时,依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使用标志》改版及“特种设备使用标志(式样)”要求,市特检院对电梯使用标志进行了全新的设计,对原有模板进行改版,并结合历年情况与相关数据,预估所需数量进行印刷,确保新标志顺利投入使用。
市特检院还开展“台州市特种设备管服融合数字化应用系统”改造,制作新版原始记录及报告表单模板,经多次对表单格式及填写规则的调整与优化,所有种类的电梯新版记录和报告表单成功发布上线,为检验工作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为顺利推行新规,市特检院加强机电部检验人员内部培训,对新老检规变化的地方进行重点讲解,并根据培训内容对检验人员进行测试。对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制动试验等关乎电梯安全的重点试验,要求拍摄视频存档。同时,该院多次召开全市使用单位、生产单位宣贯会,并通过帮扶活动帮助特种设备生产单位、使用单位快速适应新检规实施带来的新变化,制定符合实际的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