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19 10:25:39
近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直属二大队院桥中队接到群众举报,称一辆无牌照小型轿车在院桥镇下店村路段涉嫌危险驾驶,危害他人及车辆安全,请交警部门予以查处。
接警后,院桥中队执勤交警第一时间查看事发路段监控视频。经核实,群众举报的车辆确实存在交通违法行为,遂通知该车驾驶人来院桥中队接受调查处理。
原来,驾驶人彭某于当日新提一辆宝马车,想着车辆还没上牌,且事发路段车辆稀少,交警肯定查不到,便在马路上玩起了漂移,完全不顾交通信号灯逆向行驶,严重危害自己及他人安全。
民警对彭某进行了批评教育,指出其行为的危害性,并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50元、记6分的处罚,同时要求其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时刻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驾驶。彭某诚恳地接受民警的教育和处罚,表示将吸取教训,今后不再做出此类违法行为。
交警提醒,在道路上漂移、闯红灯、逆向等行为均属于危险驾驶,不仅对道路交通安全构成威胁,同时也是对自身生命的不负责,为了自己和他人安全,请遵守交通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