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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年前的判例,普法宣传常提起 偶遇穿山甲,仙居一村民做法很赞

2023-06-13 11:4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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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山甲突然“造访”,咋办?仙居县白塔镇寺前村的村民李某做法很赞:马上联系有关单位,综合评估后放生。

穿山甲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6月8日凌晨,李某在家门口意外发现一只穿山甲,重达5千克,体长75厘米。他主动联系仙居法院神仙居旅游法庭、仙居县公安局和县野生动物保护协会等单位,详细反映了穿山甲的情况。

接到信息后,各相关部门迅速行动,派人前往李某家中,对这只穿山甲的状态进行观察和评估。

评估显示,这只穿山甲身体状况良好,具备野外生存能力,适合放生到自然环境中。为了确保穿山甲能够更好地生活,免受人群打扰,各部门协商一致,将其带到山上进行放生。

事后,李某介绍,9年前,寺前村有个村民因为卖穿山甲而被判刑。在这之后,仙居法院神仙居旅游法庭经常通过上法治课、发放宣传册等形式,告诉白塔、淡竹等辖区的村民,应该要保护野生动物,维护生物多样性。

“所以,我们村里人都知道,保护野生动物是大家都应该做的,不能做违法的事情。”他说。

据了解,为进一步保护生物多样性,仙居法院神仙居旅游法庭曾将相关案件汇编成普法宣传册,李某所提到的这个案子,也收纳在该宣传册中。每年的5月22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该法庭都会开展各类活动,向人们普及保护生物多样性的相关法律知识。

与此同时,神仙居旅游法庭与仙居野生动物保护协会也会联合举办宣传活动,互相协作、信息共享,共同救助保护野生动物,排除清理危害野生动物的风险隐患。

此次李某的做法,正得益于相关刑法案例的威慑作用,以及当地各部门对野生动物保护的高度重视。在此,法官也呼吁更多的人关注普法宣传,增加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共同参与到保护野生动物的行动中来,创造一个更加美好的自然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