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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两地获评“和美海岛”

2023-06-13 11:44:20

6月8日,自然资源部公布“和美海岛”名单,我市两地入选,分别是玉环岛、上大陈岛和下大陈岛(岛群)。

据悉,“和美海岛”创建示范工作是经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批准,由自然资源部组织开展的一项国家级创建示范活动。该创建每5年组织一次评选,旨在建设一批“生态美、生活美、生产美”的和美海岛,通过以点带面,推动海岛地区实现绿色低碳发展,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形成岛绿、滩净、水清、物丰的人岛和谐“和美”新格局。

作为浙江省第二大岛的玉环岛,海岛面积197平方公里,海岸线长126.24公里,海岛经济位居全国首位,是首批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自创建开展以来,玉环牢固树立“绿岛蓝湾也是金山银山”理念,加强海岛重要生态空间保护,积极推进国家蓝湾、红树林监测与碳储量研究等海洋生态修复等,树立海岛发展新样板。

大陈岛为岛群,包括上大陈岛和下大陈岛2个有居民海岛,面积6.89平方公里。多年来,大陈岛一直致力于生态保护,坚持生态修复项目和开发建设项目齐头并进,通过美丽乡村建设、蓝色海湾整治等行动,带动全岛新能源开发利用、污水治理、渔业养殖、特色旅游等工作,极大改善大陈岛人居环境,绿色低碳发展道路越走越宽,先后获评全国海洋经济开发建设示范岛、国家级生态镇、全国百家红色旅游经典景区等多项国家级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