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5-24 11:47:27
近日,浙江省交通集团玉环桥隧管理所监控员于凌晨视频轮巡时,发现G1523甬莞高速温州方向的乐清湾大桥上,有两辆小车停在应急车道上,三名男子从车上拿出数个袋装物品,往大桥下抛物。
看到这一连串异常举动,监控员立即向高速交警和所在地派出所报警,同时通知玉环拯救大队巡查员对现场勘察并通过高清卡口对涉事车辆进行轨迹查询。经查,现场有部分抛洒物残留痕迹。
后经公安机关调查,这三名男子往大桥下抛掷的物品是报废的产品零件,排除刑事案件可能性。5月16日,台州高速交警六大队民警联系上了这两辆车的驾驶员张某和陈某,并通知其来处理高速违法行为。当天下午4时许,张某和陈某一行三人来到了台州高速交警六大队,向民警讲述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原来,这三名男子都是某工厂的工人。他们当晚往海里投掷的,是他们生产的产品零件。由于这些零部件在生产过程中不符合相关要求,属于不合格产品,而公司制度规定,生产不合格产品要对工人罚款。于是,张某等三人决定在夜晚将这批不合格产品抛入大海。
在民警的教育下,这三名男子认识到了自身行为的危害性。最终,驾驶员张某、陈某因驾驶机动车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的行为,被处200元罚款的处罚,且均被一次性记9分。
台州交警提醒,高速公路具有全封闭、车速快、车流大等特点,驾驶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违法停车十分危险。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请文明出行,守法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