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3年5月15日起,原国家税务总局台州经济开发区税务局名称变更为国家税务总局台州湾新区税务局,现就机构名称变更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原国家税务总局台州经济开发区税务局的行政、业务印章停止使用,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以国家税务总局台州湾新区税务局名称开展工作。相关证书、文书、表单等文件启用新的名称、局轨、字轨和编号。
二、原国家税务总局台州经济开发区税务局税费征管工作职责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国家税务总局台州湾新区税务局承接,尚未办结的事项由国家税务总局台州湾新区税务局办理,已作出的行政决定、出具的执法文书、签订的各类协议继续有效。纳税人、缴费人、扣缴义务人以及其他行政相对人取得的相关证件、资格、证明效力不变。
三、国家税务总局台州湾新区税务局办公地址为台州市椒江区府中路177号,邮编318000。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台州湾新区税务局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