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26 10:23:56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有关规定,向公众公开下列信息:
一、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浙江三门经济开发区(沿海工业城区块)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规划内容:区块位于三门县浦坝港镇,规划面积19.85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东起马头山、牛头门,南至干头山、陈栋山,西临228国道,北至罗石村、下洋墩村。区块分为南北两大片区,其中南片区为浦坝港南岸区域,规划面积4.66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东起干头山嘴,南至陈栋山脚,西临228国道,北至浦坝港;北片区为现沿海工业城区域,规划面积15.19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东起马头山、牛头门,南至浦坝港,西临228国道,北至罗石村、下洋墩村。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查阅方式
1.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http://www.sanmen.gov.cn/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浙江三门经济开发区(沿海工业城区块)总体规划(征求意见稿)纸质报告书》已发放至建设单位,公众可以联系建设单位进行查阅。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有关公民、法人、组织等。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sanmen.gov.cn/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常住地址等,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建设单位:浙江三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楼浩
联系电话:0576-83511193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沿海工业城嘉汇城市广场811办公室
邮箱:113984007@q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3年4月24日-2023年5月12日(信函以邮戳为准)。
公示单位:浙江三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