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2-26 19:16:03
随着我市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成功以及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实现全覆盖,2022年,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在全市域铺开,绍兴生态文明建设进入新高潮。
重任之下,强力担当。2022年,我市在以市委书记、市长为双组长的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全面统筹推进“国创”工作,实现43项“国创”指标全达标,空气质量持续高位改善,国控水质断面连续五年达标率100%,连续三年获“美丽浙江”建设考核优秀,不断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整体跃升。同时,全面完成国家“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创成全省首批全域“无废城市”,突破19项固废处置技术,投资233亿元建成90个项目,基本实现“一般固废不出县、危险废物不出市”和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全焚烧”目标,累计创建“无废细胞”1000余个。
碧水蓝天共一色,亮出的是城市发展的生态本底。一方面,山水格局全面优化——把城市建设与山水资源充分融合,构建“一心、三江、四绿廊”蓝脉绿网风景线,推动城市显山露水,成功入选“美丽山水城市”。另一方面,生态底蕴日渐丰厚——通过造林更新、森林城镇建设等,全市44个行政村被评为“国家森林乡村”。上虞区完成“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省级试点,诸暨市完成全域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估省级试点,会稽山古香榧群得到立法保护……生态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基础更加坚实。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生态文明建设终极要求,创建也让城乡面貌焕然一新,让群众生活更加幸福美好。前不久,省美丽浙江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了2022年度全省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调查结果,绍兴排名提升3位,得分创历史新高。
2005-2007年 开展首轮“811”行动,大刀阔斧开展环境污染
整治行动。
2008-2010年 开展第二轮“811”行动,开展环境保护新三年
行动。
2011-2015年 开展第三轮“811”行动,开展生态文明建设推
进行动。
2016-2020年 开展第四轮“811”行动,开展美丽绍兴建设暨
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行动。
2016年 正式提出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市创),并完
成创建规划编制工作。
2017年 印发“市创”工作方案,于当年通过创建技术评估。
2020年 成功创成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
2022年 成功创成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
各地先行动态——
2008年 诸暨市率先创成省级生态县。
2016年 新昌县率先创成国家级生态县。
2017年 新昌县率先创成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2019年 新昌县率先被命名为“两山”实践创新基地。
2021年 上虞区成功创成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2022年 绍兴实现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区)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