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2-14 09:54:10
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浙江省整改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印发深化完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督查工作机制的通知》(〔2021〕15号)、《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2018〕25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43号反馈问题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农科发〔2021〕26号)及《中共绍兴市委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绍兴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绍市委发〔2021〕26号)要求,涉及我市“减肥减药不严不实”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在绍兴市政府门户网站(www.sx.gov.cn)公示,公示期限:2022年12月14日-20日,请公众监督。
监督电话:0575-85166312。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绍兴市整改工作协调小组
2022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