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5 09:45:51
近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和水利部办公厅共同印发《关于开展水库不动产登记试点工作的通知》,全国共计9个试点,我市榜上有名,是全国唯一设区市试点区域。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和关于水库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我市以明晰产权、赋权释能为核心,在广泛调研、深刻剖析、逐一破解的基础上,归纳形成了一套可操作的水利工程不动产权登记办理流程,出台《关于推进绍兴市水利工程不动产权登记工作的指导意见》,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全市已办理水库不动产权登记证书134本,其中汤浦水库取得全省首本大型水库不动产权登记证书。
下一步,我市将以试点建设为契机,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以明确登记对象与范围、依法做好不动产登记、落实水库管护责任、探索盘活水库资产为主要任务,努力形成权属清晰完整、管护责任落实、经营活动规范的水库工程管理体制,确保按期保质完成试点任务,推动不动产登记工作再扩面、再深化。同时认真总结提炼经验做法,为全国提供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