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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编!绍兴诸暨公开招聘教师77人

2022-11-19 23:11:36

浙江省诸暨市教育体育局

2023年第一批事业编制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为深化诸暨市教体系统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推进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第一批事业编制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选人用人标准,引进2023年应届高校优秀毕业生,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充实师资力量,满足我市教师队伍建设和教育事业发展需要。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共77个教师岗位。岗位设置详见《诸暨市教育体育局2023年第一批事业编制教师招聘计划表》(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2.身体健康,心智健全,体检符合要求;

3.具备教师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4.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学科)相对应,年龄在30周岁(199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的2023年应届(2022年8月1日-2023年7月31日期间毕业,下同)高校毕业生;

5.户籍不限。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宜应聘:

1.《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将其确定为录用人选的人员;

2.在各类人事考试中曾被有关部门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并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同一学历层次2022年8月前已参加过诸暨市教体系统教师招聘的人员。

(二)岗位条件

应聘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

2.“双一流”建设高校(即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和最新QS世界大学排行前100名国(境)外大学的2023年应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3.浙江师范大学初阳学院、杭州师范大学经亨颐实验班、绍兴文理学院“卓越教师养成班”的2023年应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4.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12所省内重点建设本科院校(附件2)的2023年应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可以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实训教师岗位;

5.获省级及以上教育或人社部门组织的技能竞赛二等奖(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的2023年应届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可以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训教师岗位;

6.教育部发文明确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附件3)、浙江音乐学院的2023年应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可以报考音乐、美术教师岗位;

7.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幼儿师范学院、杭州师范大学的学前教育2023年应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可以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招聘工作由诸暨市教育体育局在诸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诸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驻诸暨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等职能部门的指导监督下开展。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通过现场资格审核、现场面谈和面试,择优现场签约预聘用。

诸暨市2023年第一批事业编制教师招聘会专场地点分别设在浙江大学、浙江师范大学、诸暨技师学院,并根据上述专场招聘会实际预聘用情况开展后续招聘工作。

(注:请关注后续在诸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栏发布的专场公告,各专场时间、地点等若有变化,以专场公告为准)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网络报名。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扫描“诸暨市2023年第一批事业编制教师招聘报名二维码”(附件4)的方式提供报名信息。

2.现场报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需到招聘会现场报名,提交《诸暨市事业编制教师招聘报名表》(附件5)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

3.现场审核。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的人员均须在专场招聘会现场提供相关资料并接受审核,包括:《诸暨市事业编制教师招聘报名表》一份,一寸免冠近照1张,本人身份证、学生证、获奖证书、学校开具的就读证明、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因网签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须如实提供书面说明)、研究生的本科毕业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复印件按上述顺序装订。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后续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信息造假等情节,将按规定作出处理。

(二)面谈和面试

1.面谈。组织应聘人员面谈,按不低于岗位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同一学科岗位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将核减该岗位招聘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

2.面试。面试方式为课堂教学技能测试,考生按照指定内容进行模拟教学(现场无学生),备课60分钟,授课10分钟,由评委组现场评分,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者,取消聘用资格。

3.现场签约。按面试成绩择优确定拟聘用对象,与拟聘用对象签订就业协议书。

(三)体检和考察

拟聘用对象体检公告发布在“诸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huji.gov.cn)公告栏。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诸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栏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在2023年7月31日前不能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须及时查阅各专场招聘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按相关规定现场提供核酸检测报告、行程卡、健康码等资料。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考生不允许参加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

在现场报名时,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考生健康申报表》(附件6),提交给工作人员并履行个人健康证明义务。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查、询问、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纪律监督

1.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在诸暨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huji.gov.cn)公告栏公布,供应聘人员查询和社会监督。

2.对本次招聘工作方案有异议的,请及时向诸暨市教育体育局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联系电话:0575-89078233(党建室)。

3.对招聘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监督电话:诸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5-87261023,联系人:寿同志,驻诸暨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0575-89078236,联系人:蒋同志。

七其他

1.聘用人员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工资待遇按事业单位现行规定执行。

2.聘用人员必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未能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新聘用人员5年内(含试用期)除国家政策规定外,不允许调离诸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