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19 10:02:51
日前,浙江大井化工有限公司通过浙江省排污权交易平台,向浙江长征化工有限公司租到了所需的化学需氧量12吨/年、氨氮2.25吨/年等排污指标,企业的正常生产得到了保障。“因为雨水收集池突然破损,使得雨水无法收集回用于生产,只能全部纳入污水系统,加上技改之后废水量本来就增加了,导致污水排放总量指标不足。如果没有排污指标租赁这个政策,真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大井化工有关负责人说。
据了解,这是自今年年初《绍兴市排污权租赁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发布以来,全市首个排污权租赁实践案例。该《实施办法》也是全省首部地级市范围内排污租赁管理办法。
多年来,绍兴在探索排污权交易、排污指标保障方面始终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一系列举措为推动企业有序生产、实现绿色转型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保障。而随着经济高质量发展进程加速,许多传统企业转型升级,一大批落后和过剩产能遭到淘汰,大幅度减少了污染物排放,出现了排污权富余、闲置等情况。市生态环境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像长征化工,就是因为落后产能减少后出现了富余的排污权,才能租给其他因生产波动需要临时新增排污指标的企业。”
基于此,市生态环境局制定出台《实施办法》,在排污权总量控制的基础上,允许排污单位(拥有排污权且安装刷卡排污系统)通过租赁其他排污单位富余排污权用于临时新增排污指标需求的行为。排污指标所属行业由重到轻分为:电镀、铅酸蓄电池行业;印染、化工、医药行业;造纸、制革行业和其他行业。租赁过程中指标允许从重污染行业向轻污染行业流转,反之不得流转。排污权租赁的种类仅限于化学需氧量和氨氮两种。“排污权租赁主要采用协议租赁的方式,需通过省排污权交易平台进行。租赁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也不可跨自然年租赁,租赁期满后排污指标仍归出租方所有。”市生态环境局有关负责人说。
根据《实施办法》,上虞区率先出台《节余排污权租赁管理办法(试行)》,与减污降碳应用平台联动,建立节余排污权周转池,制定企业节余排污权入池资金奖励政策。目前,上虞区已核定企业节余排污权1277吨,可帮助企业获取政策补贴约500万元。
截至目前,我市已开展排污权租赁20余次,涉及废水排放总量450万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