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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激活农村宅基地资源 绍兴市发布《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2023-04-19 09:42:18

 日前,我市发布《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进一步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改善农民居住条件,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为我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根据《意见》精神,我市将以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为主线,以保障农民基本居住权为前提,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加强农村宅基地全链条管理,构建制度全、服务优、保障强、权能活的宅基地管理体系。

  记者从市农业农村局了解到,根据目前绍兴宅基地制度改革实际情况和特点,我市将持续深化宅基地制度改革,尤其是指导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定宅基地管理章程,完善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宅基地占有、使用、收益等制度,执行宅基地重大事项村集体民主决策程序,健全宅基地议事协商机制和矛盾纠纷调解机制。

  《意见》明确,在充分考虑农民意愿前提下,各地可通过集中统建、多户联建、农民公寓、农民住宅小区等多种建房形式,探索宅基地农户资格权跨村实现、“权票”等多元化保障方式。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通过自营、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发展乡村产业,增加农民收入,健全宅基地价格评估体系,建立宅基地基准地价动态调整机制。针对建房困难户,探索农村保障房、金融专项贷等保障措施。对历史遗留“一户多宅”和超标准宅基地、非农户通过继承农房或其他合法方式占用宅基地、宅基地增加用途用于经营、农户跨区域使用宅基地、农户自愿有偿调剂或有偿选位等情形,村集体经济组织则可依法依规收取宅基地有偿使用费。

  《意见》还提出,就宅基地资格权人、宅基地审批程序以及宅基地批后相关审查工作,将推行多种制度和办法加强监管。其中包括开展农村宅基地资格权人认定和登记工作,建立并动态更新数据库;全面推行农民建房“一件事”联办,乡镇(街道)建立一个窗口对外受理、多部门内部联动的宅基地联审联办制度;全面应用农村宅基地数字系统,推行农民建房申请审批网上办、掌上办等。

  据了解,《意见》自今年6月1日起施行,各区、县(市)将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