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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环保“死角” 廓清监管“迷雾” 我市严查自主验收后企业弄虚作假行为

2023-03-20 12:54:57

日前,市生态环境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绍兴某电力热能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弄虚作假的行为,作出企业罚款23万元人民币、该企业自主验收直接主管人员罚款8.6万元人民币的“双罚”决定。

  这是近期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和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相关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一个典型案例。该行动旨在进一步加强对自主验收和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的执法监管,更好地整治环保“死角”,廓清监管“迷雾”。

  在环保领域的行政处罚范围内,企业自主验收情况和第三方服务情况往往处于执法监管的“隐秘角落”。该案的典型性,一方面在于“自主验收”上弄虚作假。市生态环境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市场环境、发展要求以及上位法规定,建设项目本身就应当采取自主验收的方式,而非政府主导。为此相关部门也配设了一系列制度体系,来保障自主验收的可行性。“企业要规避掉层层‘门槛’,在这个层面上弄虚作假,难度大、风险高;但也有一些企业把自主验收作为糊弄政府、群众的手段,一旦过关就‘放飞自我’,主观上十分漠视法规,性质特别恶劣。”该负责人说。

  据了解,该电力热能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高标准集料技术改造项目”已于2021年10月16日通过自主验收。但不到一年时间,周边群众就多次向属地政府投诉该企业存在违规操作情况。去年6月,市生态环境局越城分局对该公司技改项目进行了现场勘察并查阅了相关审批验收资料,发现该企业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基本到位。

  现场勘查结果和群众投诉内容不一致,问题出在哪儿?随后,市生态环境局越城分局再次分别对该企业及第三方环境检测验收机构——绍兴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的相关人员突击调查询问。发现该技改项目自投产以来,碎石加工成品从未进入筒库储存,而是露天堆放,且生产过程中为砂洗后在堆场堆存。“这类工艺改变会导致抑尘效率大幅降低,也就是说,实际生产工艺流程与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中的工艺流程完全不符。这是典型的弄虚作假的环境违法行为。”市生态环境局越城分局执法人员告诉记者。

  该案典型性的另一方面,在于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在技术评审领域,开展环境检测的第三方机构常常以“裁判”身份发挥专业作用,但若他们“不靠谱”,甚至在评审过程中伙同验收企业一起弄虚作假怎么办?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有关负责人坦言,去年《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实施以前,生态环境系统对第三方缺少监管体系。新法规落地后,对这类问题作出了具体规范和要求。情节严重的,将对机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有关责任人员五年内不得从事生态环境服务工作。“这是规范第三方机构从业行为、加强业务能力的强信号。”该负责人说。

  负有主体责任的企业,更应对验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市生态环境局有关负责人提醒广大企业,要自觉严格遵守环评审批和验收程序,在自主验收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必须在验收合格的情况下方可投入生产,轻视建设项目审批和验收程序,将受到法律的严惩。该局也将以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抓严抓实自主验收“后半篇文章”,以高水平环境保护能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