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2-28 11:08:19
“我一时糊涂犯了错,没想到还能得到你们的帮助……”前不久,诸暨市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接到楼某的电话,得知他刚拿到一笔7万元的工伤赔偿金。而不久前,楼某还因为涉嫌诈骗被公安机关移送至该院。详细审查案件后,检察官发现案件背后另有隐情。
53岁的楼某在诸暨一家链条加工企业工作。2020年某天,楼某在操作机床时右眼不慎被飞射出的铁屑溅到,由于他有青光眼等眼部疾病,这一事故直接导致他右眼失明。之后,楼某向企业申请工伤保险,却因企业办事人员不愿处理不了了之。工伤保险办不了,企业负责人也不肯赔付其全部医药费,无奈之下,楼某听从朋友“建议”,以自行受伤为由骗取了1.2万余元医疗保险基金。
2022年3月,该案被移送至诸暨市人民检察院。考虑到楼某系初犯,且认罪悔罪、已退缴全部赃款,检察机关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并建议医保部门作出行政处罚。
“案子还没有办完。楼某多次提及维权问题,但工伤已超过一年认定时限,他自己心里也很矛盾,想起诉企业又怕万一败诉会因此失去工作。”承办检察官说。为解开楼某心结、维护其合法权益,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将支持起诉线索移交民事行政检察部门,让其跟踪做好楼某维权的下半篇文章。
民事行政检察部门检察官向楼某充分释法说理,主动引导其申请民事支持起诉,又多次走访楼某所在企业,调取楼某及多名工人的就医记录,证实该企业未向操作人员提供护目镜等劳保用具,铁屑溅入工人眼睛事故频发,工作环境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固定了工伤事实的有力证据,依法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11月,法检两院联合召开诉前调解。
最终,企业同意与楼某达成协议,赔偿楼某相关工伤待遇费用7万元,并承诺让楼某继续留在企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