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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郑河江 请求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决定 (2024年2月21日衢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2024-02-22 10:18: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衢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郑河江辞去衢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报衢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