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常山县一纺织企业的经营数据,划出了一条稳步上扬的曲线。“通过技术的迭代升级,我们的生产经营稳中有进。今后,我们一定会汲取教训,履行环保主体责任,自觉依法合规经营。”企业管理人员向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致电感谢。
时间回溯到2年前,该企业管理人员在不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和能力的情况下,将20余吨危险废物非法填埋在厂区空地,造成生态环境损害价值共计26万余元,并被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查获。“根据倾倒填埋的数量,该公司已构成污染环境罪。”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专职副队长王东方说。
不过,如果追究该公司及主管人员的刑事责任,将对企业经营发展、员工就业等方面造成巨大影响。“有问题理应纠正,但‘办理一个案件,垮掉一个企业’的后果,是不少企业主难以承受的。”王东方说,在完成案件调查处理和规范处置倾倒危废的基础上,该分局摒除了以往“以罚代管”“一罚了之”等简单粗暴的管理手段,瞄准企业“认罪认罚+承诺整改+自愿适用”三项前置条件,联合当地检察院在全省率先探索并开展刑事合规工作。
经综合考量,企业启动生态环境专项合规整改工作,按照《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工作机制的意见(试行)》《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选任管理办法(试行)》,由第三方专家组开展现场检查,监督评估企业合规整改情况,确认该企业达到刑事合规考察要求,并顺利通过合规整改。如今,该公司通过合规整改,环境管理步入正轨,技术水平迭代升级,实现了涅槃重生。
据市生态环境局综合法规处负责人介绍,该案件成为全省首例生态环境领域刑事合规案例。这是一项全新的改革实践成果,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企业发展角度出发,通过建立完善刑事合规制度、探索推进预防性合规试点等措施,进一步引导企业提升环境风险防控能力、治理效能,真正发挥了合规改革的积极作用。